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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務執掌

更新日期:2023-09-25
點閱人次:3848

依據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組織法第2條規定,本署掌理事項如下:
一、中小及新創企業發展政策、法規與輔導措施之研擬、規劃及執行。
二、中小及新創企業財務發展業務之研擬、規劃及執行。
三、新創企業、知能發展、育成產業與社會創新業務之研擬、規劃及執行。
四、中小及新創企業服務創新與城鄉特色產業發展之研擬、規劃及執行。
五、中小及新創企業數位轉型、技術創新與循環經濟業務之研擬、規劃及執行。
六、中小及新創企業行銷通路拓展與商機促進業務之研擬、規劃及執行。
七、中小及新創企業國際合作交流業務之研擬、規劃及執行。
八、中小及新創企業地方服務網絡與工商團體業務之研擬、規劃及執行。
九、其他有關中小及新創企業發展輔導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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